海南畜牧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最近几天,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畜牧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帮助海南省畜牧业企业发展《通知》指出,畜牧业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畜牧业用电价格为电压等级1千伏以下每千瓦时0.768元,电压等级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738元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 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规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畜牧业,因为海南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分两档,而畜牧业不属于粮食作物排灌和种植用电参照海南省生猪,蚕桑生产用电价格,畜牧业用电价格在电压等级1千伏以下时定为0.768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时定为0.738元/千瓦时 通知明确了海南省畜牧业用电范围: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进行的动物养殖活动用电,不包括与体育休闲活动有关的畜禽养殖用电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符合不同用电类别计量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用电类别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