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日前,对职工缴存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同时,鼓励二孩和三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二孩或三孩家庭在唐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在满足还款能力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可再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可再增加20万元 前年3月,唐山发文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绿色建筑标准二星及以上的被动式超低能耗新居贷款额度升至96万元,凤凰蔡颖人员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120万元本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商业贷款方面,唐山调整商业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将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以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将降至与其他县区同等水平,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对购买本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无贷款购房套数已经在贷两套房子,第三套购房贷款不发了 新政还提出,职工购房全额提取公积金,由一次性提取改为多次提取,贷款结清后,仍然可以每年支取一次。 具体来说,关于全款购房提取,2022年6月1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余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在商业贷款偿还方面,2022年6月1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款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存储余额仍可按年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在商业贷款结清之前,每年可以提取上一年的还款额商业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前一年的存款金额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贷条件为:2022年6月1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还贷业务,每月还贷金额从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自动扣划贷款结清后,他们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买支出 按年还款的提取条件:贷款还款业务尚未冲抵的,可按年从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提取上一年度的还款额贷款结清后,存储余额仍可按年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此外,取消了组合贷款的期限限制取消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贷款期限一致的要求职工支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仍为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商业贷款期限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