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日在上清所网站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标的公司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欠人民币33.04亿元的原还款义务将由宾牧公司承担。 据其公告,阳光城及其100%股权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100%股权子公司杭州滨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持有100%股权的杭州高光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给滨木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14.97亿元 上述交易完成后,阳光城的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权益,彬木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中泰小镇项目开发商金华洪光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彬木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 该事项已经阳光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阳光城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理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的影响主要是减少债务,以评估溢价实现转让,有利于公司整体化解债务风险,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其公告显示,阳光城2022年一季度末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为383.11亿元,本次交易资产价值未超过其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0%,因此不触发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事前约束条款。 阳光城上个月发布了债券公告公告显示,截至5月5日,根据审计报告,阳光城未偿还债务本金总额为301.91亿元,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上述债务中,阳光城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偿还本息合计1.09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偿还本息合计81.67亿元人民币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